守着一座森林,阿萨思开始了无数次起飞、间接性坠落的日常。

从迟钝到灵敏,从僵硬到适应,从生疏到熟练。

她很清楚,想要掌握一门技术的前提是通过大量的练习、持续不断的使用和经验教训的积累。

为此,她暂停了奔跑与潜泳的锻炼,一心专注于飞行的实践。

她暂时“忘记”了身为恐龙的事实,只当自己是一只刚破壳的雏鸟,如何起跃、浮空、振翅、抓握,她一点点起步,跟着不同的鸟学。

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阿萨思学习鸟、追逐鸟、捕捉鸟。

她几乎不再进食别的猎物,只以各种鸟类为食,企图利用饥饿逼迫自己成长。可她错了,达成质变后的身体不易饥饿,对血肉的需求少,对能量的渴望多。

往往一天日照、一场风暴、一次雷击,以及“第二视角”中乱舞的辐射直击身体,就足以填补所需。生物的血肉反而成了调味品,能帮她解馋,却无法饱腹。

不过,解馋即可。

她习惯了血肉的滋味,不吃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鸟类羽毛太多,扒得费劲,但味道不错。它们与翼龙一样骨硬肉少,可吃的量多了,阿萨思慢慢了解了鸟的构造,也找到了它们飞得又稳又快的原因——

简言之,就是把翅膀当爪子用,爪子能做的事,让翅膀也试试。用得多了,翅膀就会变得结实又轻盈,而不是像她现阶段的一样松散又笨重。

没办法,她有30吨重,翅膀不行就飞不动了。往后她的体型只会更大,难道每一次进化过后都得重新学一遍飞吗?

呵,对手可不会给她时间,她得把“飞”刻进骨子里。

为了达成“轻”的目标,阿萨思每一天有大半时间呆在天上,不曾落地。但没多久,她又会因为追捕鸟类而砸进地里。

反复的失败、持续的受伤,阿萨思终于学会了贴地飞行、乘风滞空的本事。

可鸟类的飞行天赋太强大,远非持续练习能超越,时至今日,她依然无法活捉飞行中的鹰和隼,一直处于被它们遛的状态。

好在她会模仿,在与它们的追击战中,她逐渐学会了鹰和隼的飞行习惯、狩猎手法。

末了,“便宜徒弟”抓到了“倒霉师父”。

待飞行能力进一步加强后,阿萨思恢复了以往的食谱。

某日,她狩猎岩地山羊时突然开窍,莫名明白了拥有制空权的可怕。

彼时,羊群在山地狂奔,拼尽全力冲向森林,只为躲避掠食者的追杀。可无论它们怎么奔跑、如何调转方向、不断分流队形,也依然逃不过高空俯视的眼睛。

对阿萨思来说,山羊跑出几百米和几千米都没有差别,它们依旧在地上,仍存于版图中,根本没逃出她的狩猎范围。

她只消一个转身,调整角度向下俯冲,就没有猎物能逃过她的追捕。尤其是当她一爪抓住猎物,将它带上高空往下丢时,即使是强大的掠食者,在遇上她后也毫无反抗之力。

由此,她懂得了飞行不单单是一项能力,也绝不是比速度、走直线、缩短前进时间的所谓捷径。

它更多的是一种霸权,是天空单位对陆地生物的降维打击。

只要她想,她完全能肆意攻击、毁灭一切,于她不过是事后拍拍翅膀飞走,换个地方狩猎,可对于陆地生物来说却是致命打击,或会生灵涂炭。

这么一想,被飞船创死的巨龙还真是一种恐怖的生物……

大吨位、有战力、会飞行,可大概是它死得太窝囊了,给了阿萨思挥之不去的“脆皮”感,让她没把巨龙的战力放在心上。

但当她逐渐成为巨龙,理解了巨龙的强势,她才真正领悟到——坎库斯死得是真憋屈!难怪死不瞑目,换她也一样!

试想,天空之下皆是大地与海洋,天空无限延展、包罗万象,任何人事物都逃不过天空的包围,只要坎库斯是天空之王,它就是绝对的霸主,谁也杀不死它。

但它被砸死了。

死在了它最得意的时候。

阿萨思:……

她最大的优点就是善于从别人的悲剧里吸取教训。

有了坎库斯这个前车之鉴,阿萨思可不想成为后事之师。因此,她并没有因为成为“海陆空三栖王者”而骄傲自满,反而更谨慎地躲藏起来,抹去了所有痕迹。

她记得“命定之人”的提醒,也记得“矮石墩”的戒备,要是没猜错,类似坎库斯一样的巨龙十分可怕,就连幼龙也能让他们提高警惕。

他们或许会因为一时糊涂而放了她

,却不会与她长久地和平共处。

为了防止下一个掠食者的长成,所有被巨龙欺压过又有能力猎龙的族群都会联合起来,为消灭巨龙而出力。

很不幸,她是下一头巨龙。

而关于她是巨龙的消息多半已经传出,既如此,一个固定的栖息地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她离开了森林。

矮人与人类的战争持续了两个月,以矮人的胜利告终。

龙穴的宝藏被矮人分批运回孤山,而龙鳞与龙蛋则被送往地下国度锻造。他们进入了被坎库斯占领的山脉,找到了一整片“湖”的金子。

矮人们兴奋地在金子中翻滚,再圈地开凿,把所有黄金送进矮人的库藏。

他们与人类保持着同样的观念,认为黄金增多象征着实力和国力的增强。大抵是觉得超越了精灵一大截,心里藏不住事的矮人立刻秀到了精灵面前,他们本以为会收获精灵的羡慕,结果被泼了一盆冷水。

无法,精灵是永生的物种,他们活得太久,实在不理解矮人对物欲的执着。

孤山之下长湖镇,是人类聚居之地,也是多方贸易的场所。

莱戈拉斯与精灵卫队同行,带来了密林的果蔬和草药,与人类交换布匹、种子和罕见的木头。

以物换物的交易进行得很顺利,精灵不常来、不逗留,交易一结束便准备折返,不料在这时遇到了凯旋而归的矮人,他们来喝酒。

一个照面,两厢对视,三句话起,四方恼火。

矮人:“你们精灵一定是没有找到龙穴,才放弃了龙穴的财宝。不然,你只要看上一眼,就会想方设法地得到它。”

莱戈拉斯:“得到它有什么用?”

矮人:“你居然问财宝有什么用?哈哈哈,它将丰富矮人的库藏,增加我们的实力,让我们拥有最强大的兵力和武器!”

莱戈拉斯:“能挡住巨龙吗?”

矮人一下失声,后又粗声粗气道:“当然能!”

莱戈拉斯:“一百年前我来到长湖镇,那个矮人给了我同样的回答。”

陶瑞尔:“两百年前我来到孤山,有个矮人也这么说。”

另一个年长的精灵:“三百年前我在河谷,一个矮人是同样的说辞。”

于是三百年过去了,巨龙坎库斯最近才死,而矮人的牛吹了一代又一代。是以,财宝增多并没有大用,只是让矮人吹牛的声音变得更响亮而已。

离开前,莱戈拉斯给出提醒:“贪婪会招来巨龙。”

孤山的黄金有坎库斯的气息,再一年年地积累下去,一定会引来下一头巨龙。

可矮人不信邪:“不会有巨龙了,坎库斯留下的龙蛋孵出了一头不爱黄金的银色幼龙,山丘之子不会招来任何灾祸。”

“银色幼龙?”莱戈拉斯承认这段话的信息量有点大,“坎库斯的龙蛋?”

预言说过,当最后的联盟之战结束,中土不会再有巨龙诞生,它将与黑暗一起消亡。可矮人却告诉他幼龙的诞生……说起幼龙,他只能想到那一头。

眨眼两个月,它还是遇上了矮人,那么……

莱戈拉斯:“你们对那头幼龙做了什么?”

矮人:“能做什么?我们还来不及把它抓起来卖给你们精灵,它就走了!”遗憾的语气,“差点就能让你们这群嘴上没毛的精灵欠我们债了!”

矮人想赚所有人的钱,就连死对头兜里的也不想放过,着实让一群精灵无语。

话不投机半句多,精灵离开了长湖镇,矮人聚众拼酒。

而后者的酒量与嗓门成正比,越喝越嗨,他们扯着嗓子大喊诗歌是胡编的,巨龙有四条腿,对黄金没有爱,因为他们亲眼看到幼龙是怎么出生的。

阿萨思找到了一座火山。

活的,即将喷发,火山口浓烟滚滚,下方是翻滚的岩浆。

她趴在火山口沐浴高温,呛了几口浓烟、沾了几滴熔岩,心生无限感慨,只觉得物是人非。

犹记得努布拉岛的火山全面喷发,她还是疲于奔命的恐龙之一,费了好大的劲才逃出生天。没想到才过了几年,她已经进化到不再畏惧火山的地步,如今还能趴在山口,思考着要不要跳进岩浆洗个澡?

简直离谱,偏偏她是离谱本谱。

她试过了,新长的龙鳞能抵御岩浆的高温,鳞片如此,她的身体强度应该也可以,毕竟她已经不怕烈火了。

即使岩浆与烈火不同,她贸然飞下去存在被烤焦的可能,但不尝试她心有不甘,难道她千里迢迢地飞

到火山是为了吃几个烟圈?

不尝试怎么淬炼筋骨?不置之死地又如何后生?

她的经验告诉她,跳下去,别犹豫。

只能说极限运动做多了容易养成“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性格。阿萨思也是如此,她振翅飞上火山口,垂直往下降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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