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号,外面的气温直逼零下十二三度,路过的行人无不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而宋清杳穿着单薄的吊带连衣裙,雪白的肌肤被冻得通红,她弯着腰蹲在高级餐厅的门口,扶着墙狂吐,但吐出来的都是酒水。

光影微弱,路人并未察觉到异样,顶着风雪往家走。

“宋清杳?”

黑夜里,突然有人在喊她的名字。

她一只手扶着墙,顺着声音来源的方向望去,就看见了沈明衿跟阚静仪站在身后。

天气很冷,吹来的风都像带着刀子,她艰难的咳嗽了几声,用手熨了熨裙摆,企图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狼狈,可刚开口,那翻涌的恶心感再次涌了上来,不受控制的弯下腰呕吐,吐出来的都是酒水。

她越是拼命的想止住恶心感,就越是止不住。

要不装不认识吧?她心想,反正刚才也没回答,不如就当不认识,都过去三年了,他不见得还会记得她。

就在这时,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从大厅里走出来,身子摇摇晃晃,明显是喝多了,他一边往外走,就一边喊宋清杳的名字,因为是醉酒状态,声音也格外大,单单是喊‘宋清杳’三个字,就引来周围不少的人回眸。

酒店常年接待不少的团队、家族聚餐、以及公司团建,像这样喝醉酒的人不在少数,工作人员见怪不怪,想着扶他回包厢,他却一把甩开工作人员的手,指着门口弯着腰呕吐的女人,笑着说:“宋清杳,你在这猫着干什么,不想要……嗝……不想要钱了?”

这会儿想装不认识都装不下去。

宋清杳绝望的闭上双眼,把最后一口酒水吐了出来,毫不嫌弃的用手背擦了擦唇角的水渍,转身扯出笑容。

男人走上前拽住她的手,嘴里说得好听‘宋小姐大驾光临’,实际上没有给她半分面子,明知道她穿着高跟鞋,还用力拉扯,差点将她拽摔倒。

她也没生气,踉踉跄跄的跟着他往包厢里走。

还没走几步路,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句,“清杳,我突然想起来有点事找你,你有空跟我们走一趟吗?”

话音落下,阚静仪就走了过来,脱下自己的大衣披在她身上,温柔的笑着,“是很重要的事。”

阚静仪长开了,眉眼温柔,颇有几分大家闺秀的气场。

她很有耐心的帮她把大衣的纽扣扣好,握住她冰凉的手,“走吧。”

“你什么人。”男人见阚静仪要将宋清杳带走,便用力推了她的肩膀一下,“宋小姐今天还没喝够,你算哪门子的朋友,带她走?”

阚静仪不敌,踉跄的后退半步。

也就是这半步,很恰好的倒在了走进来的沈明衿怀里,他紧紧搂着她的腰,低声问:“有没有事?”

阚静仪摇摇头。

而宋清杳这时才发现两人十指紧握,且言语暧昧。

不是普通朋友。

男人也看清了沈明衿的面容,顿时酒醒大半,再看他搂着阚静仪的动作,脑子像被闷锤闷打了似的,疼得发晕。他快速松开了对宋清杳的桎梏,弯腰道歉。

也算是倒了血霉了,居然会在碰见沈老板,还顶撞了他的女朋友。

男人冷汗涔涔,嘴里一个劲的说着‘对不起’,道歉鞠躬的模样跟刚才比起来,简直天地差别。

好在沈明衿也没什么想惩罚的意思,摆摆手让他离开了。

阚静仪仰头看着他,笑着说:“你好凶。”

“一般。”沈明衿说,“改天你得去我公司走一趟才知道什么是凶。”

阚静仪笑着握住了宋清杳的手,“介绍一下,这是我高中同学宋清杳,我们好久没见了,没想到今天会见到。”

确实。

她们很久没见面了。

“清杳,你住哪,我们送你吧?”阚静仪笑着说,“你看天这么冷……”

她想说不愿意,但身子却很诚实的倒在阚静仪的肩膀上。

胃太疼了、脑子也太疼了,疼得没法思考。

摇摇晃晃的被人扶着坐上车的后座后,车内的暖气瞬间冲刷掉寒冷,她找了个舒服的位置靠着,闭着眼睛假装睡着。

人一旦失去了视觉,听觉就会格外灵敏,比如:她能听见沈明衿握住阚静仪的手发出细微的摩挲声、能听见他轻柔将她散落的碎发别到耳后的窸窣声,就连两人亲吻的声音也听得一清二楚。

她实在没忍住,微微睁开双眼,就看见沈明衿吻了吻阚静仪的侧脸,在光线的照射下,显得如此的浪漫。

心,仿佛骤停。

她才意识到,自己坐在这里,显得有多么的不合时宜。

多么尴尬。

车子已经开上了三环的高桥。

沈明衿:“晚上吃多了茄子,要不要去医院看看?万一过敏,会很痒。”

“不会,我就吃了那么一点。”

阚静仪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怪你啊,带我吃那么多好吃的,我没忍住。”

“馋猫。”

“那也是被你惯出来的馋猫。”

沈明衿低笑,紧紧握着她的手,不曾松开分毫。

车内静悄悄的,阚静仪侧目看着后座的宋清杳——皮肤白皙,身材极佳,纤细笔直的双腿跟超模有的一拼,长如海藻般的秀发散落在胸前,平添几分破碎的美感,双臂被冻得通红,连脸颊的肉也都是红红的,双手如同白瓷,交叠放在小腹上,哪怕是醉了,姿势也十分优雅。

果然人跟人之间的差距很大。

她也长得漂亮,可这种漂亮跟宋清杳这种顶级大美人比起来,就是差了点意思。

“明衿。”她低声喊他,“你房子不是很多吗?有没有空房给她住一下?我看她情况很不好,我听我们班里的小道消息,说是她家出事了,挺可怜的,大冬天还要在这里陪酒。”

沈明衿没有立刻回答,骨节分明的左手轻轻把控着方向盘,食指有意无意的敲打着,低声问:“跟她很熟?这么帮她?”

听到这话,装睡的宋清杳攥紧了手。

她听得出这句话的凉薄和疏冷。

“嗯,怎么说……”阚静仪想了想,“我们高中时期玩得很好的,只不过她家很有钱,高二下学期就去国际大学读书了,学的好像是什么珠宝设计,反正都是有钱人玩票,前几年又出国了,导致联系越来越少,所以也不能说很熟吧……

沈明衿:“哦,这样。”

他沉吟,“那不方便,男同学就算了,女同学住进来,你会吃醋。”

阚静仪笑了笑,没再接话。

女人都喜欢听男人的情话、以及表现出来的专一和忠诚,哪怕心里清楚,像他这样的男人,并没有多少深情。

车子穿过南北大桥西侧,进入了故呈大道,一盏盏昏黄的路灯如同疾驰而过的光影,齐刷刷的在车里闪现而过;远处的海景与岸边的灯光融为一体,化作绝美的冬日宴景;好美,美得跟三年前一样,同样是冬日,同样是年底,他们还未曾分手,未曾闹得这般僵硬,死不往来。

最终,车子停在了故呈大道东侧的位置等红绿灯,刹车一停,她就睁开双眼,装作微醺模样,说道:“我就在这下车吧。”

说着便推开车门,强烈的冷风如刺骨的霜剑,吹起她的长发和裙摆的同时,也刮疼了她的脸颊和手臂。

“等等。”阚静仪摇下车窗,把大衣递给她,“清杳,这么冷的天,你穿着吧,别冻着。”

宋清杳没回答,她的注意力全都被她手上那枚被路灯闪耀得极亮的戒指吸走目光——那是一枚极品抹谷鸽血红镶嵌的钻石戒指,看设计和做工,应该是出自设计师sylvia的作品。

而这位设计师,主做婚戒。

她接过了那件大衣,艰难的穿上后,努力的露出笑容,“谢谢,一下子不冷了。”

故呈大道往里走,便是京市有名的西村(城中村),位于光明区东侧,汇集了五湖四海来此打工的人,人口数量庞大,房屋建筑密集,有着‘京市港城’的雅称,实际上就是民建房。

风雪渐停,一盏盏路灯打在地上,她裹着大衣,踩着高跟鞋,踉踉跄跄的往里走,走一段就必须停一段才能维持基本的意识,绕过怀庆巷子口,顺着往里走个七八米,就到了她住的地方。

地方很小,轻轻推开门就是个堆满杂物的小院子,西侧有间房,门虚掩着,用手一推,屋内一片漆黑,只有旁边的小窗户透了点路灯的光进来,勉强可视物。

环顾一周,最终在墙角发现了个人影。

走近一看,那人蹲在角落,双手抱着膝盖,嘴里喃喃自语,摆在面前的饭菜也未动分毫。

她微微皱起眉头,蹲下身来,舀了口饭菜递到那人嘴边。

尝试了几次,对方都不吃,要么紧紧闭着嘴,要么就把头扭到一边。

几番下来,她也累了,干脆把勺子扔进了碗里,起身走到院子接水。

天气太冷,水龙头被冻住,水淅沥沥的往下流,流的很慢。

身子微微往前倾,就能透过泛起波澜的水面看见轮廓的倒影。

那是一张美艳得不可方物的脸。

沈明衿也这么夸过她,说她是他见过最美的女人。

最美的女人……

她深色恍惚的用手指沾了沾水面,那平静的水,很快因为她的拨动而泛起淡淡的涟漪。

十几分钟后,接满了大半盆的水往里走,走到里面便拿起毛巾浸湿,转身走到黑暗处,替那人擦手擦脸。

“妈,你不吃饭的话,晚上会饿。”她擦拭着她的手,低语呢喃,“我也困,你要是饿了,我没法管你。”

母亲没回答,反而是对她擦拭的毛巾起了点兴致,另外一只手拽着毛巾,刻意与她作对般,死活不肯动手。

看着她的举动,宋清杳的神色晃了晃。

自从父亲跳楼自杀后,母亲就疯了,偶尔能恢复,但大半的时间都在发疯。

吃饭发疯、擦脸发疯、就连睡觉都在发疯;好像没有一刻是消停的。

她拽着毛巾的另外一头,咬着牙说:“松手!”

越是这么说,母亲就拽得越紧。

怒火在顷刻之间爆发,她忍无可忍的将毛巾摔在地上,怒吼道:“你要么就睡觉!要么就老老实实待着!要不想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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