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抬起头正撞上少女清澈的双眼,他的唇角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轻声道:“是你啊。”

拂晓被他的笑容击中了,她憋的脸通红,心说怎么感觉比上次见到更漂亮了。

“你......啊,你怎么还拎着行李箱啊?”拂晓一瞬间脑子灵光一闪,问了一个很不聪明的问题。

那人低笑一声,却是老老实实地回答了:“我从外地来的,还没找到住处呢,这几天只能在二十四小时便利店或者网吧什么的地方过夜。”

他像这时才注意到卓怜尔一样,问道:“这位是......”

拂晓一拍脑袋,把卓怜尔拉到前面,介绍到:“这是我弟弟,卓怜尔,卓越的卓,可怜的怜,偶尔的尔。”

“你好。”卓怜尔对他点了点头。

这人看起来怎么都不像是能徒手接住从六楼掉下来的人。

“这位是......”拂晓卡住了,她还不知道救命恩人的名字呢。

“我叫向晚,方向的向,晚上的晚。”向晚和卓怜尔握了握手。

“哎!”拂晓忽然笑起来,她说:“你不是没地方住吗,不如住我弟弟这里?这位可是手握九套房子的人。”

“啊,”卓怜尔摸摸下巴,这毕竟是拂晓的救命恩人,如果可以他也很想帮上忙,“可是剩下的房子都已经租出去了。”

向晚脸上仍是洋溢着笑意:“不打紧,我可以自己找到住处的。”

拂晓用胳膊肘捅捅卓怜尔:“我记得楼下有几套不是两三个人一起合租的吗,干脆让向先生住我那里好啦,刚好还有一个房间,这么大的房子我一个人住还觉得冷清呢。”

她家是三室两厅,主卧她自己住,次卧有一间是卓怜尔的,他有时也会在拂晓这里睡一晚,正好空出来一间客房。

“这......”

卓怜尔有点犹豫,他怕向晚会欺负拂晓,她一个女孩子家家的连反抗都反抗不了。

但他转念一想,自己就住在对面,万一真有什么事情他也能及时赶到,何况这人救过拂晓一命,趁早把人情还上也好,省的以后惹出什么事端。

于是他爽快地说:“好,向先生既然是我姐的救命恩人,我也就不收你房租了,你就安心住下吧。”

向晚脸上笑意更浓,他也不推辞,举了举手中的咖啡,“真是麻烦你们了,不如我请二位喝咖啡吧,聊表谢意。”

由于身边多了一个人,本来说好的超市也没去成,决定先回家把向晚安置好再说。

“向先生,这里就是你的房间,你可以按你的喜好随意装修,我没意见。”

拂晓家的装潢以暖色调为主,客厅地面上铺了一层的厚厚的绒绒地毯,零星躺着几只毛绒玩偶,房屋西侧有一面飘窗,上面也垫着柔软的垫子和靠枕。

向晚看了看四周,浅笑道:“真是一个温馨的地方,住在这里一定很舒心吧。”

拂晓正帮忙把他的行李箱推进来,听见这句话,顿时直起身子,得意道:“那可是,这房子从头到尾都是我一个人紧盯的进度,全程按照我最喜欢的装修风格来装的。”

向晚爽朗地笑了两声,拂晓松开行李箱,说:“那向先生先收拾吧,我不打扰你啦。”

向晚摆摆手:“不用叫我向先生,唤我晚晚便可。”

拂晓面上颜色不变,心里却想一个大男人居然叫这么,呃,这么可......爱的名字。

但她却没有拒绝,看着那人眼里的温柔,她突然觉得晚晚其实还挺符合他的气质的。

“那,好的晚晚,”她退出去,“我先去做午饭,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其实她做饭的水平仅仅比及格线高了不到一个番茄炒蛋的水平。

枯燥且单调就是对她的最高评价,可她总是乐此不疲地想要提升自己的水平,还总爱拉卓怜尔试菜。

“快快快你尝尝,”拂晓两手托着脸,用期待的语气招呼卓怜尔,“这可是我辛辛苦苦做的,你不许浪费!”

卓怜尔嘴角一抽,看着桌上的苹果南瓜炒肉丁,安慰自己:至少卖相依然好看,红的是苹果,黄的是南瓜,白的是肉丁......

不是,这根本就没熟吧?

卓怜尔硬着头皮吃了一口苹果,松了口气:“还行吧。”

果然还是这熟悉的口感。

他一直很好奇,为什么会有人做饭无论做什么、用的不管是什么食材、什么调料、什么手法,做出来的菜全部都是同一种味道。

而且拂晓自己一点都吃不出来。

这真是太神奇了。

拂晓在厨房哼着歌忙活着,完全没有注意到有人靠着门框,正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她。

“当当当当——”

她端上最后一盘菜,快速解下围裙,用充满期待的目光追着向晚,“你试一下。”

向晚点点头:“那我就不客气了。”说着随手夹起一筷子西兰花,送进嘴里。

“怎么样怎么样,好吃吗!”向晚仍是微微笑着,面色不变,“果然好吃,只是我稍有些愧疚。”

“啊?”

“我一个做客人的,你们好心帮我免了房租,我心里仍是过意不去,不如以后家务就交给我做吧,当然,也包括做饭。”

向晚一只手撑在桌子上托着脸,笑意盈盈,说得那样理所当然,拂晓一时间没品出其中的味道来,便点点头,“哦......好的。”

下午两人还是去了超市,向晚说他要购置些生活用品,拂晓也就顺势买了好多零食。

“三只松鼠的奶油口味爆米花我最爱了!”拂晓鼓着脸颊,拿了两筒扔进小推车里,又欢快地奔向膨化食品区。

向晚推着车子,瞟了一眼货架,若无其事地又拿了两筒。

结果最后结算的时候满满一车都是拂晓的零食,哪有什么生活用品。

拂晓却没发现。

等二人出来之后,天色悄然暗了下去,她哈出一口白气,仰头凝视着向晚的侧脸,“我知道附近有一家烤肉不错,我请你去吃烤肉吧。”

她看见他垂下头,长发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晃动着,扫过她的心尖尖。

“好。”他说。

拂晓蓦地想起一句不知道在哪里看见过的话:高马尾是男人最好的嫁妆!

说得一点不错。

晚饭期间拂晓叽叽喳喳地说了好多,告诉向晚桃州有哪些好玩的地方,哪里好吃的最多等等,向晚为她细致地烤着肉,偶尔附和一声,顺便把没有眼力见的服务生请走。

“我告诉你啊,”拂晓兴致逐渐高了,说着又开了一听啤酒,向晚及时按住她,“好了好了,你不能再喝了。”

拂晓喝酒上脸快,此刻意识还稍微清醒着,脸色却酡红,“怎么啦,我的酒量......早就练出来了。”

向晚叹了口气,将那听啤酒一饮而尽,看得拂晓目瞪口呆,他用手背擦擦干净唇角的酒液,脱掉外套拿在手中:“你坐好了,我去结账。”

“哦......”

她呆愣在原地,瞅着向晚的背影,全然忘了自己说过请客吃饭的话,她眯了眯眼睛,自言自语:“我怎么觉得他有点眼熟呢......”

秋夜的风冷的吓人,拂晓被拂面的凉风一吹,瑟缩着,甩开向晚扶住她的手,趴在栏杆上朝下看,虚空地盯着某处,从袖子里伸出一根手指:“小狗。”

向晚顺着她的视线找了半天,没看见什么小狗的影子,却还是将外套搭在她身上,用一副哄小孩儿的语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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