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第七十四章
苍凉的薄雪小心翼翼拂过弈仙苑,悄悄落在惊心动魄的容颜上。
美丽的人,不施粉黛,不挽发髻,赤着足,穿着单薄的梨花白素锦寝衣,懒懒倚着窗棂,不知想着什么想的正入神。
晌午的太阳,温暖柔和,变成一缕金纱落到身上时,却又显得格外空虚和孤寂。
“主子,天寒,还是要多披件衣服,冻病了,怕是又要遭罪。”声线清润的嗓音送女子身后响起,愁虑的将一件厚实的蓬衣给她披上,拢好。
正待离去。
被柔软弹润的手抓住。
唉唉叹气:“宋鸣,你说我若受了风寒,哥哥会像心疼呆呆那般,心疼我吗?”
为了尽快也是努力融入,尉迟万月也随着称呼闻玳玳为呆呆。
刚刚弱冠不久的宋鸣,已经将所有的头发全都束了起来,带上发冠后,显得干爽利落,原本身上浓重的书卷气,淡了不少。取而代之的惹眼又不敢让人靠近的疏离感。
似乎同情也已经习惯了眼前姑娘表达孤独的方式。
宋鸣不动声色想将手抽出来。尉迟万月最近却仿佛跟他较上劲儿,完全没有放开的意思。
念及尊卑有别,他又不好做的太过,就那么逾矩着,垂下清澈的眼眸,耐心安抚:“当年主子失踪,主上从未有一刻放弃的找了主子十五年。主子是主上真正的血亲,是主上的亲妹妹,好不容易盼着您平安无事的回来,您生了病,主上怎么会不心疼呢?”
“那为何哥哥出去执行任务,宁肯带着那个瞎子去,也不带我呢?论起身份,论起能力,我才是哥哥最好的助力。宋鸣,就让我去无尽峰吧,哥哥遇到埋伏,也不知受伤没有。”
宋鸣避而不谈:“您遭了大罪才刚刚回来,应当好好养身体才是,主上怎会忍心让您来回折腾,重陷危险之中呢?”
“宋鸣。”抓着他的手没有放开,尉迟万月转过身,改由牵着,一寸一寸顺着游移上去。而语气中,尽是说不上的哀怨:“你是不是与那些男人一样,不会对我有真心?”
一提起这个,宋鸣就说不出的挣扎,脸色霎时变得难看,矛盾到极点却又无可奈何。
龙池卫中,大多都是孤儿,男子与女子到了弱冠或者及笄的年纪,尉迟千澈都会特意找个日子,将生辰差不多时候给龙池卫中的男子、女子聚拢到一处,一同行冠礼和及笄礼。
而就在宋鸣弱冠之日,因为尉迟千澈去解无尽峰之困,龙池卫中的冠礼和及笄礼就暂时搁置下来。
尉迟万月,当年临渊国与太子平起平坐,备受宠爱的尊贵身份,亲自给他办一场冠礼,简直是无上荣耀。
虽然暂时需要隐匿的关系,没有多大的排场,没有多奢靡的酒宴,却单单就在她所居的弈仙苑中,仪式精简,特意为他亲自下厨做了菜肴,然后给他带了冠。
对无亲无挂的宋鸣来说,第一次对尉迟万月动容,卸下了防备,接过她祝贺的酒。
也就是这一次,成了他万劫不复的地狱。
等宋鸣清醒过来,是衣不蔽体,正在尉迟万月身上行那最不堪之事。
而尉迟万月见他停下,在骇然到哆嗦,压抑的愤怒中,笑的低吟美妙,纤纤玉手盘住他脖子:“宋鸣,你倒是比我想象中洁身自守。”
后面虽然极度潦草,但宋鸣仍能怨而不发的伺候尉迟万月处理干净,服侍她重新睡下,才将自己衣裳整理好,看起来像是什么都没发生的,控制力非一般人能做到的,没有半分旖旎,轻轻掩门而去。
近几日,两人相处的还算和谐,谁也没有主动提及那天的事。
此时,又被尉迟万月委屈的重新提起,不堪的夜晚,简直是折磨宋鸣的噩梦。
他向来做事圆滑周全,身为龙池卫,应对意外情自然受过训,当然,也帮着手下处理过不少,根据各种情况,或杀、或驱逐、或留钱两清。
而这些处置方式放在尉迟万月她身上,哪一样都不合适。
稍有不慎,他离死也不远了。
在逐渐找回的理智中:“主子,您怕是忘了,您的心仪之人在等您,他是赤水国的国柱梅让知,切莫让他寒了心。”
一双手就那么牵着,另一只涂着豆蔻的指甲抚在意气风发的脸上:“年轻人,珍惜当下,不好吗?最起码,复国之前,我是你的,而你也是我的。而且,你我不已经是同一条船上的人了吗?”
像是看破红尘般无动于衷:“谢主子抬爱,但属下志不在做个以色侍人的面首,只想为临渊国效忠,那怕有一天死在战场上。况且,如今属下已接管龙池卫的“猎手”,当初暂代的统领之职已经交还于谢少昂。于主子而言,属下除了能护您安危,并无什么用处。”
咯咯。
似乎生出一种不受重视的同病相怜。
破碎感的笑意令人心疼,明明娇艳的年纪,失去了往日的生机,抚在宋鸣脸上的手带着三分蛊惑游移到他的领口,然后轻笑看他腼腆又戒备的样子:“你好像很怕我吃了你。”似是见宋鸣要躲,当即命令:“别动。”
电流般的感知,随着她持续向下,一股子痒意勾到心里去,悄声无息的涌上来,
清俊白皙的脸上立刻抹了层红晕。
在尉迟万月打趣欣赏中。
宋鸣也顾不得尊卑,急急的后退几步,徒然生出一股对抗的凛然,也不兜圈子了:“主子,您想知道主上的行踪,属下已经违犯守密规矩,告知了您。其他的,恕属下不能说。等主上回来宋鸣自会去请罪。”
瞧着宋鸣大敌当前的模样,尉迟万月像是要用出摧毁他的最后一招,不慌不忙从袖子中取出一根再熟悉不过的簪子:“本公主的耐心有限,否则那国库……”
宋鸣瞪大了眼睛,满目不可置信:“怎么会,这不可能……。”
而另一边,龙渊国的荆山县,城中。
大街小巷。
尉迟千澈、闻玳玳的画像铺天盖地。
倒是没有谢少昂的。
估计当时局势混乱,谁也不确定尉迟千澈是怎么跑,身边又跟了谁,估计压根儿也不重要。
闻玳玳在谢少昂折腾下,乔装成了脸上带着刀疤,一看就不好惹,赶马车的小厮。
因为有宵禁的关系,疯天光方亮,按照商量好的办法,顺着人流,三个人,就那么大摇大摆,鼻孔看人的晃进了县城门。
并找了家当地最好的酒楼,重金砸了赏景绝佳的上房,住下来。
按照谢少昂小倌儿的身份,肯定是要与好男色的“关听肆”住一间,而小厮闻玳玳不配有厢房,自然要在屋中伺候。
想不到当年被尉迟千澈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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