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 3 章
抚州。
从临川到金溪的官道上,来来往往有许多辆马车,大多数车头处都插着旗帜,代表他们是走镖的商队,而这些马车中,有一辆半旧不新的单辕马车,驾车的车夫是一个满脸胡子的彪形大汉,格外引人注目。
车上坐着两人,一个是挽着妇人发髻的女子,一个是头戴生员帽,身着蓝衫的童子,看起来不过八九岁,却与其他同龄人孩子不同,他挺直腰背,坐的非常端正。
他们的衣着不甚华贵,但细节做功非常考究,身上的气质也不似寻常人。
这女子名叫吴月娘,她是临川王家现任当家王益的妻子,旁边坐着的是她的儿子,名叫王安石,明年就要下场,参加院试了。
他们这次来金溪县,一是为了看望王安石的舅舅吴蕡,向他贺乔迁之喜;二是吴月娘想去白马寺拜拜,院试是科举考试的第一关,纵然王安石从小就有神童称号,她作母亲的,还是有些不放心。
很快,马车到了金溪县吴府门口,朱红色的大门却被一把铁锁给锁住了。
“兄长他们一家不在?”吴月娘怔愣半晌,对着车头道:“王五,你去左邻右舍问问,看是怎么个情况。”
车头坐着的彪形大汉下去,过了一会儿又回来了,道:“夫人少爷,听隔壁说,舅老爷他们一家去了白马村的方家,不知什么时候回来。”
“哪个方家?”
“您忘了?就是先太爷那辈和咱们结了亲的。”
吴月娘想起来了,她揉了揉太阳穴,道:“直接去方家吧。”
幸好白马村离这儿不远,坐马车不到半个时辰,很快就到了。
…………
方家。
吃罢晌饭,方守业和吴蕡坐在院中说话,张秀华在内屋做针线,方仲永坐在小板凳上,支着脑袋看张秀华绣花看了半天,实在无聊的紧,想起那本《千字文》,虽说他没打算如系统的意,但学一学繁体字,将来总是有用的。
想到这里,他噔噔的跑回房,取出那本压在枕下的《千字文》,出了家门。
他们家世代为农,家里自然没有笔墨纸砚这些书具,想学练字,就得用其他办法。
方仲永凭着记忆沿大路往村口走,在村口大槐树下,有一个小沙堆,是去年修路剩下的,他到了村口,折了根树枝,蹲在沙堆旁,看着书上的字,一个字一个字的描画起来。
吴月娘的马车到了村口,王五看到方仲永,一扯缰绳,停了下来,从车上下来,扬声问:“喂!小孩!”
方仲永闻声,扭过头,看到一个满脸胡茬,凶相毕露的彪形大汉,顿时条件反射性的竖起防备,他该不会是个拐子吧?
他往后退了退,正待要逃跑,就见停在道上的马车帘子被掀开,一个萌哒哒肉乎乎的小正太的脸庞出现在眼前,只见小正太满脸写着严肃,对着彪形大汉喝道:“王五,回来,别吓着他!”
看着可可爱爱的,说起话来倒有几分气势。
那个叫王五的凶汉听话的回去了。
方仲永想了想,走过去,问道:“你们是迷路了吗?”
车里,一个温婉的女子声音响起:“孩子,你是这村里人吧,知不知道方家怎么走?”
白马村有好几户方家,他就是其中之一。
方仲永挠挠头道:“你要问的是哪个方家?”
王五道:“就是祖上有个叫方德义的。”
那不是他二伯公吗?
可他二伯公老人家已不在人世,子女也都乔迁出去了,他们该不会找错路了吧?
王安石见仲永脸上的不解,皱了皱眉,补充道:“我们要找的那户方家,有一个认石头当干爹的小孩,你听说过吗?”
方仲永眨了眨眼,这说的不正是不才在下吗?
别说这方圆数十里,就是找遍整个金溪县,整个大宋,除了他,再找不出第二个,认石头当干爹的小孩了。
方仲永上了马车前座,一边给他们指路,一边好奇地打量王安石。
“你看什么?”王安石觉得这小孩目光有些古怪,不适地动了动身子。
仲永歪了歪头,“你和我们家是亲戚?我怎么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吴月娘笑道:“是先祖那辈连的亲,你还小,家里大人可能没跟你说过,我姓吴,外嫁到临川王家,算是你表姨娘,这是我儿王安石,属鸡,他应该比你大……”
仲永双眼瞬间瞪的溜圆,王安石,王临川,字介甫,号半山,北宋时期的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这不是超有名气的文学大佬吗?
可以说只要经历过义务教育的国人,都不会忘记王安石。
方仲永想过自己来到北宋,或许有机会能见到这些先贤,可他没想到,自己出门遛个弯,居然就遇到了王安石!
也不知道大佬对他印象怎么样?
刚想到这里,系统的电子音突然出现在脑海中:“读心术已生效,倒计时五分钟。”
然后,方仲永眼睁睁的看着自王安石脑门上飘出一行行金字:
“长得虽不赖,性子却蛮蠢的。”
“手里拿的什么?喔,原来是《千字文》。”
“这小孩看着也五六岁了,怎么才学到这里?智商一定有问题!”
“怪不得要认一石头当干爹。”
方仲永:“……”
他哪里蠢了?
还有,他看《千字文》,只能证明他努力上进,怎么在王安石眼里,就是智商有问题了?
仲永感觉自己受了奇耻大辱,别开脸,再不想看王安石一眼。
马车吱呀吱呀的,很快就到了方家门口。
吴蕡见妹妹过来,又惊又喜,他前几日才去的信,万万没想到她会这么早到,如今他没定下来搬家住处,家眷又去了府城,此时天色已晚,该教妹妹和外甥如何安置。
方守业道:“诶,这有什么为难?既是兄长妹妹,便是我妹妹,在我们家住几天便是。”
张秀华将空余的两间客房收拾出来,一间留给吴蕡和王五住,一间留给吴月娘住,到了王安石,因他是个孩子,又没了空房间,便让他跟仲永一起住。
此时天色已晚,虽王安石和方仲永各有不乐意之处,也不好出言反对。
吃罢晚饭,各自回了房间。
现在是早春,天气还有些冷,方仲永把窗户关上,到了床边,就见王安石已经将两条被子铺好,他自己侧身睡在最里面,背对着自己。
这是有多嫌弃他呀!
方仲永被气笑了,将床前矮凳的油灯吹熄,拉开被子平躺下。
今晚月亮很明,从外面洒落进来,隐隐绰绰的可以看见房内一应家具摆设的轮廓。
方仲永睁大眼睛看着头顶的床帐,实在不甘心,咬了咬牙,抑扬顿挫的念道:
“飞来山上千寻塔,闻说鸡鸣见日升。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
念完后,等了一会儿,不见身边有动静,他只好用胳膊肘捅了捅背对他的王安石。
“喂!我这首诗写的怎么样?”
这首《登飞来峰》其实是王安石当年进士及第写的,他就不信王安石本人能昧着良心说“不好”!
果然,王安石动了动身子,转了过来,和他一并仰躺在床上。
王安石清了清嗓子,在方仲永满心期待中,慢悠悠的说道:“诗写的极好,但不是你写的。”
方仲永:“……”他怎么知道?
王安石道:“自古以来,文人常以太阳寓天子,以浮云寓小人,此诗一连出现“日升”“浮云”“高层”三个词语,一读便知是为了抒发自己的政治抱负,必是朝中官员所做。”
他顿了顿,继续道:“你一个五岁的顽童,焉能做出此诗?”
方仲永脸颊通红,他表示,自己心灵受到了暴击,本想在大佬面前装一下,谁知竟被看穿了……
早知道就不带他们回家了……这个王安石真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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