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这枚兔子味的银币,是个极其重大的发现,但闻玉白却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

“怎么样?”埃城当地的警官急忙问道,“有发现什么吗?”

闻玉白不动声色地将那枚银币收好,然后道:“暂时没有。”

分辨出兔子气味的第一时间,闻玉白下意识反应便是——那兔子就是杀人嫌犯。

毕竟能上通缉榜首成为全民公敌,一个完全没有道德感的家伙,杀杀人对他来说应该也跟洒洒水差不多轻松。

但很快,他就回想起那家伙的模样,想起了那细胳膊细腿儿、甚至是吓一吓都能瘫痪的身子。

那个兔子的浑身上下,从单薄的肌肉到稀疏的骨量、再到明显锻炼不足的动作反应,里里外外都在告诉全世界,他只是食物链最底端的兔子,只有别人杀他的份,他不可能杀得了别人。

所以这家伙的银币为什么会出现在死者的口袋里?闻玉白又瞥了一眼面前躺着的女尸——跟ji女有金钱往来,除了这档子事,还能有什么其他的理由?

如果不是杀人,那只能说明这家伙真挺浪的。闻玉白一边感慨这家伙纵欲过度,一边又莫名生出了一些几不可闻的嫌恶来——真是白瞎长了张干净纯良的脸了。

不管是杀人还是piao娼,都只会让闻玉白对那兔子的观感更加恶劣。

因为兔子的事情短暂分神后,闻玉白再一次仔细检查了被害人尸体——尸体上布满了不规则的刀口,很大一部分伤口,包括被挖空了的眼眶周围,都有肌肉收缩的迹象。

“被害人生前遭受到了虐待。”闻玉白说,“包括挖眼球的时候,人都还活着。”

警员们一听这话,脸都白了:“天呐……这是疯了吗?”

小巷子虽然偏,但尽头便是人来人往的市区,在这种地方实施侵害、虐杀行为,实在是过于大胆。

出于某种微妙的感觉,闻玉白并没有将调查得出的结果全盘托出——现场其实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信息。

死者虽然被生挖眼球,但令人意外的是,眼眶周围几乎没有血液流出的迹象。仔细看便发现,伤口周围有一层轻微的灼伤痕迹,比一般火焰灼烧伤更加细腻,且没有留下任何气味。

很显然,凶手在挖取眼球的时候,使用了某种特殊的手法,使得伤口性状发生了变化,究其目的,大概是从一开始就想好了要减少血液喷溅,提防猎犬嗅到气味信息。

挺狡猾的。

闻玉白继续检查——尸体的下/体有很惨烈的撕裂痕迹,应当是生前遭到了手段残忍的侵害,而下巴有明显的脱臼现象,齿缝间还残留有亚麻纤维,手腕、腰腹、腋下还有明显的勒痕,应该是用绳子捆绑造成的。

闻玉白思忖良久,喃喃道:“被绑过?”

警员支支吾吾地回答道:“这个……我们也注意到了,但是,就是吧……她们这个职业……这种,就很正常的……”

闻玉白知道他的意思,无非是客人有什么特殊癖好,所以被害人有这样的伤痕也很常见。

但这些勒痕不仅周围红肿,甚至有的已经深深地勒进了肉里,很明显在捆绑过程中,受害人产生过剧烈的挣扎。

这触及到了闻玉白的知识盲区——人类玩癖好,真的会玩到这种程度吗?

闻玉白又观察了一下四周的环境——与其说这是一条巷子,不如说这是两栋房子之间的一条宽缝。路的尽头是死胡同,两边别说是门户,甚至连个能透声的窗户都没有,唯一的光源只有头顶的太阳——在夜间便只有朦胧的月光了。

按照他们先前的推断,被害人是走夜路时在此遭到了袭击,但真的会有人在这种死胡同里走夜路吗?

不用猜也知道,这群人一定会用“慌不择路往里钻”、“ji女就喜欢在这种地方搞勾当”之类的理由糊弄过去,但是,凶手真的能在这样昏暗的情况下,精准地挖掉被害人的眼球吗?

虽然从现场的血迹来看,这里一定是凶杀的第一现场,但凶手真的是尾随路人、碰巧选择此处作案的吗?

闻玉白心中另起猜测,但也懒得跟这群人类解释辩驳,便安排道:“统计一下近一个月来失踪未归、下落不明的女性,张贴一下告示,鼓励知情者报案。”

说完,他拍拍手:“叫人把尸体收拾收拾,现在去找眼睛。”

“什么?”警官有些没反应过来,“您是有思路了……?”

接到报案后,全城警方都开始大力搜索被害人丢失的眼球,但即便全镇的猎犬都已经出动,也没有任何线索和结果。

闻玉白没有理会,而是径直带人来到了不远处旧教堂前,站定,朝广场正中央那巨大的圣坛扬了扬下巴:

“答案都给了,还要什么思路?”

一刻钟后,猎犬在巨大的圣坛中央发现了一只被丢弃的密封酒瓶。

那是一只商店里随处可见的透明酒瓶,瓶口用木塞封闭,酒瓶内浸泡着的,正是奎尔·布朗那双美得摄人心魂的蓝色眼球。

眼球的水落石出,让调查组一阵振奋,但闻玉白拿到瓶子,却没有半点情绪波动:“别太乐观,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旧教堂门口的圣坛,是平日里教徒们投放贡品的地方,是传说中“与神明连接的通道”,因此,被埋在大量贡品中的酒瓶很难被发现。同样的,从圣坛中取出之后,酒瓶也早已沾染了几乎来自整个镇子的气味,根本分不出谁是凶手。

甚至,如果再迟半个钟头,圣坛会举行每礼拜固定的“祭礼”。教堂的牧师会将祭坛的贡品点燃祭天,即便是神仙来了,也没办法救回这对眼睛了。

对方是个聪明人,闻玉白心想——对付嗅觉灵敏的猎犬,干扰掩藏永远比抹除气味更有效果。

“没关系……”警员看着那瓶中眼睛,颇为感慨道,“眼睛找到,总归让布朗小姐安心一些了。”

闻玉白向来懒得共情人类的复杂情感,他抬起头,看了看广场正中央,那抹恹恹的太阳。

他自认为对这里的“注视”还算免疫,但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这里的太阳忽闪忽闪的,叫他后背一阵凉得难受——妈的,真烦。

同行的警官似乎也有同感,打了个冷颤也跟着搓了搓胳膊:“又‘睁眼’了,这次有点早啊……”

闻玉白:“睁眼?”

“哦,就是指每个月‘注视’最强烈的一段时间。”警官解释道,“长官如果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应该就能感觉到了,这里的‘注视’是有阶段性强弱的,就像人类会眨眼睛一样,‘睁眼’时注视最强,‘闭眼’时注视最弱,有些精神敏感的人可能会受到比较明显的影响,所以很多人都不愿意在埃城久留……”

闻玉白闻言,又低头看了看手里那只玻璃小瓶,瓶中的双眼也就这样直勾勾望着他——

如同一道永不闭合的视线一般注视着他。

在闻玉白忙着现场勘查的时候,雪茸终于听饱了八卦,心满意足地从人群里钻了出来。

莱安从头到尾都没敢转移视线,生怕眨眼功夫,那兔子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给弄丢了。

还好这家伙虽然一身机灵,但到底是个走路需要拄拐儿的病人,莱安三步并两步穿过人群,守在他的身边——也不知道是谁要守护谁,总之心里一下子就踏实了。

跟着雪茸远离人群之后,莱安急不可耐地开口,仿佛一直被迫装哑巴的人是他不是雪茸:“哥,你不会要调查这个案子吧?”

雪茸顿住脚步,回过头,像是看傻子一样看他:“你疯了吗?调查案子是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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