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 11 章
从黑市出来后,我打开了智脑登上了星网。
如果是这个世界哪里能享受到平等,那无疑就是星网,大家都是网友,谁知道皮下是alpha、omega还是beta,是上等人还是下等人。
在网络上,比起普通人,反倒是有名望的人受到的掣肘会更多。
我照常登上了小号,搜索出来“顾昇”的星网账号。
顾昇的信息并不保密,也很难做到保密。他是alpha,又长得帅,且身为新岚集团如今在外的颜值担当,他在星网上拥有超级多的粉丝,每天都有粉丝发他的照片和行程图,热度完全不输当红的一线明星。
粉丝发出来的他的最新行程是执行秘密任务。
但这个秘密任务已经持续了半个多月了,如今仍旧没有顾昇回归的消息。
星网上随便一翻就能看到他的拥趸,他的粉丝超级疯狂和死忠,发言也和b王一样充满了自信。
新岚集团顾昇——他的账号名,粉丝9887.6万。
昨天晚上看的时候还是9825万,又涨粉了。
我心想着,默默点了个踩。
点踩不犯法,但能提供积极的情绪价值。
我很认真做一个顾昇的黑粉,每一次从他这里受气后都会去他的星网账号下留言或是点踩,只有这样做了才能降低因为他我血压上升导致甲状腺结节的风险。
每日任务做完,下线前我又去看了眼小少爷的号,消息框静悄悄的,很好。
安全下线,然后关机,塞到了枕头下面。
今晚有大事要干,带着智脑只会影响我的速度。
今夜不下雨,凌晨零点零分零秒,是八二区最热闹的时候,激战进入了白热化阶段,现在的主角只有手持炸弹和狙击枪的疯子们,配角不配上桌。
络绎不绝的爆炸声和冲天而起的光亮掩盖了黑暗里的很多动静。
我深感有理,且在几天几夜的噪音折磨中逐渐学会了苦中作乐,品出了几分“家”的优势。
都说选址是个艺术活,我的家恰好就在爆炸中心,而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恰恰是一个便利。
推开窗,我没有感觉到前几晚那些从四周传来的若有若无的目光。
我笑了。
被疯子们折磨了十数个夜晚的我早已料到了这个结果,这个时候外面乱的即便是覃之鹤的人也不敢轻易靠近爆炸中心。
但危险同样伴随着希望。
在巨大的爆炸引起的动荡中,附近的网络信号也变得极其不稳定,这种情况将会持续一段时间。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
晚上就要交货了,而现在我有差不多两个小时自由活动的时间,我必须在覃之鹤和顾昇的人发现我不见了之前拿到货。
是的,拿到货。
覃之鹤一定没料到白天我和他说的是大实话,我确实是找到了货,但他一定不那么认为,因为我在他眼里是个废物。
连他都没有找到货,我这个废物又怎么可能找的到呢?
何况我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监视之下。
有的时候我很庆幸他的自信。
窗外的火光倒映在玻璃上。
出门前我从衣柜里找了一身黑色的衣服穿上,但“我”的衣服少得可怜,我也忙得没去置办,而且八二区的店主都喜欢宰客,进货价翻上二十倍买出去,傻子才会买。
几秒钟后,我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件黑色毛衣,还起球了。
扯了扯还是穿上了,在这个特别的夜晚,为了营造仪式感,我还在头上套了一个黑色塑料袋,然后在眼睛和嘴巴的地方戳了个孔。
造型完美,时间完美。
我出门了,熟门熟路地避开一个个爆炸点,躲开了枪击触发密集点,摸着这些天在墙上留下的痕迹,安静地走进了黑夜。
天空亮堂堂的,疯子们为爆炸发出狂欢,商店被劫掠一空,上一秒还在为抢到今晚最多东西欢呼的家伙下一秒就被一枪爆头,脑花子溅起三尺高。
狂欢进入了高潮,火光把天空染红,像是放起了一簇一簇的烟花。
漆黑的巷道里,我挪了挪身子,一把推开挡在身前的男人,在他不可置信的目光下从他胸膛里抽出了一把带血的短刀。
寒光冽冽,天空砰的一声落下,倒映出男人不可置信的脸庞。
他还剩一口气,倒下的时候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
我凑近,听见他说:“……你……杀……老板不会……放过……”
噗嗤——
又是一刀,红刀子进红刀子出。
烦人,又是一个覃之鹤的走狗。
我掏了掏耳朵,一脚踩在他的身上,嘀咕:“还好出门前磨了刀。”
男人原本闪烁着惊怒之光的眼睛在听见我的话后挣扎着看向了我手里的刀,熟悉的造型看得他瞪大了眼睛,起初被偷袭时他只意外沈雾有这样利落的身手,完全没注意他用的什么武器,现在被一提醒,他才发现夺走他的性命的是什么。
男人不断喘着粗气,不过几秒他眼里的光彩就熄灭了。
男人大概是没想到会死的这么随便。
杀他的是一把家家户户很常见的水果刀。
最近通货膨胀严重,市价涨到了一百五星币一把。
不久前刚被我从衣柜里找出来。
*
零点十三分五十六秒。
我杀了一个人。
但意外的我的心里没有萌生出什么罪恶感,因为我心里清楚在八二区这种地方仅靠善良是活不下去的,你的善良占了上风,你就一定会被欺负,最后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男人死的不冤,他是覃之鹤派来监视我的人之一,而现在的我没有选择,只能杀了他。
他的手里也不干净,前几日我还看到他杀了一对父女,就因为那对父女撞到他之后没有及时道歉。
可那对父女都是盲人,他们并不是没有道歉,只是没有及时道歉而已。
男人还是杀了他们,抢走了他们身上所有的钱,填补了一小部分他在十分钟前赌输的钱包。
他不是好人,我现在也一定不是了,用他做过的恶事来模糊我杀了他这个事实虽然牵强和可耻,但不可否认我的内心得到一丝安慰。
就像是在耳边说:沈雾你没有错,你杀的是恶人,你是在为民除害,不要怕!
我也确实不怕了,溅落到脸颊上的血是犯罪的证据,渗入我的体内,那一刻我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同时弯腰把一张旧照片放到了男人尸体的胸口。
照片上一对父女笑容灿然,为这个黑夜点亮了一束洁白的光。
我鞠了一个躬,往后退进另一个路口。
男人死了但像他一样阻拦我的人不止他一个,爆炸声也不能百分百保证他们发现不了我的行踪,所以他们每一个都有可能成为加快我死亡的筹码。
该怎么办呢?
我一边赶路一边思索着要是再遇到之前的情况,要不是把他们伪装成意外死亡?
单杀还是太引人注意了,尸体上的伤口太特殊,很容易被怀疑是刻意谋杀的。
所以,果然还是要毁尸灭迹!
我眯了眯眼睛,余光瞥向右后侧,看着地上的一道模糊黑影,脑子里的想法越发清晰坚定了起来。
躲在后侧的人不知道跟了我多久,摸不准他知道了多少我的秘密,看没看见我杀了人。
没有什么时间反应,我不能继续往前走了,必须要在这里干掉他。
我停下了脚步,看起来像是痒了挠了一下后背,但下一秒,枪支握在手中,我毫不犹豫朝后开了一枪。
砰——
几乎没声,早就计划今晚行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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