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怀予已经吃饱了。

准确的说,她是没兴趣再吃了。

——因为她的兴趣,已经迅速从食物转移到了台上那个正在唱歌的绝世无敌大帅哥身上。

鼻子好挺,嘴唇薄薄的,眼睛那么老大一个,眼角弯弯的,眉毛浓密,眼眶深邃到像是抠进去的,脸跟米粒一样大,长得还高——

但是不是谷奕那种傻大个的一米九身高,而是目测一米八几,在各种言情小说和电影里都正正好好的完美身高。

(谷奕:第一,我不叫喂。第二,我不是一米九,是一米□□!第三,我难道也是你们play的一环吗???)

……她已经有点看呆了。

原来她心心念念的酒吧里的场景就是这样的吗???

她一下get到了酒吧的乐趣。

——这么说,酒吧真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以后常来,好吗?好的。

……

大厅昏暗而空旷,唯一的光照向了舞台。

台上的金发男生垂眸唱着自己那首被拒绝的原创。

台下空荡,正中央,只坐着一个短发女生。

她吃得爽快,吃饱了就盯着舞台认真地看。

吉他的声音像清澈的泉水,男生抬眸,台下的女生,是他唯一的听众。

……

一曲终了,黄怀予才恍然从台上帅哥的脸中回过神,才发现自己完全没注意到刚刚那首歌唱的是什么。

是一首没听过的歌,就听见了什么“星星”“太阳”“银河”啥的。剩下的完全没心思听,因为眼睛实在太忙碌。

手里吃了一半的牛肉串已经冷透了,其他东西都被吃完了百分之九十。她甩掉手里的木签,擦擦手,捧着脸,用小学生那种极其标准的姿势正襟危坐,认认真真看着台上的人准备开始唱第二首歌。

乐队伴奏响起,很熟悉的前奏。那个帅哥又开始开口唱了,声音很好听,低沉有磁性。

黄怀予坐在正下方,默默听着,突然听出来:

——居然是飞儿乐团的《我们的爱》。

……

她第一次听这首歌还是在初中的时候。

她和苏琬家里都没有电脑。她是因为她妈妈不准买电脑,怕影响她学习;而苏琬是因为家里没有这个条件。

初中她和苏琬周末去市中心逛街。那个时候步行街还很红火,街边小店的音像店里都放着各种流行歌曲。她们俩听到了这首歌,立刻偷偷溜去了家里有电脑的同学家里,两个人对着电脑听了一下午。

非主流时期,就喜欢听这种极度哀伤的分手情歌,想象自己是故事里的主角,正在承受失恋的巨大痛苦,一边哀嚎高音,一边挤出几滴伤感的眼泪。

……

后来,莫名其妙喜欢上了卫语,又这样莫名其妙看着他喜欢上了冯尽欢。

冯尽欢长得漂亮,人脉广,在哪个班都有熟人,跟谁都能成为朋友,在任何广阔的社交圈子里都是中心人物。

他们俩在全班面前眉来眼去搞暧昧,而她在旁边一个人默默进行着以卫语为对手的竞争计划。

——目的就是,超过卫语,考到第一名。

这样的话,每一次成绩单出来,班主任宣读名次的时候,卫语能跟全班所有人一样,从埋头做题的间隙,抬起头,淡淡地看她一眼。

……只是,可惜的是,初中三年里她不管再怎么努力,都只考到过第二名,从来没有能够超过卫语。

所以,卫语投来的那一眼里,有一些赞叹,有一些欣赏,有一些祝贺,但是从来没有惊讶和铭记。

——是不是只有超过他,才能让他感受到失败?

才能觉得我很厉害?

才能记住我?

……

她低头努力学了三年,抱着“让所有人高看自己一眼”的目的,非常用心地维持着自己的“学霸”身份。

她和班上所有女生一起,起哄开卫语和冯尽欢的玩笑;为了不让别人发现自己喜欢卫语,就把自己的好胜心昭告天下,告诉所有人自己每一次考试都要和他争第一;以及,继续和冯尽欢当着朋友,为了融入冯尽欢的社交圈而在她的其他朋友面前认真扮演着小丑的角色,讲着自嘲身材的笑话,逗得所有人哈哈大笑。

初中三年,就这样在楚门夏日炎热的微风中过去了,青少年们之间无数复杂敏感的幼稚荷尔蒙飘散在风里,试卷纷飞,水汽弥漫。

……

后来升高中了,她们都考上了一中,只是去了不同的班。

对于她来说,能够考上一中是肯定的。只是由于信息闭塞,没有任何人给她指引和方向,她并不知道暑假居然有一场分班考试。

——她那个暑假,正在忙着减肥,节食,跑步,在炎炎烈日下看着自己身上已经存在了15年的脂肪一点点消失下去。

……直到开学以后,她才发现,自己居然因为没参加考试,被分去了文科平行班一班。

而卫语和冯尽欢,一个理所当然去了理科火箭班五班,另一个也跟着去了理科平行班十五班。

……文科?理科?那当然是理科了。

因为大家都选理科啊。而且,卫语也一定会选理科啊。

……

开学那个月,她消沉了很久。

后来她才真正体会到,她其实更适合文科,也真的更喜欢文科。如果在那次暑假考试之前她就知道这一点,选了文科,她是一定可以进文科快班八班的——只是现在,文科快班也没戏了。

家家爹爹一直都病着,从小她就习惯了自我管理,没有任何人可以帮自己,没有任何互联网消息,也没有任何内部人脉资源。

……不过,这也算歪打正着,帮自己做个决定吧。

等到文理分科,她选了文科,真正选择留在一班的时候,黄怀予才彻底放下和接受这件事。

……

第一次月考,她考了全班第一。

她在成绩单面前呆了很久。初中三年那些沉默的竞争还在眼前,从来没有得到的排名此时此刻却已经在自己手上了。

——或许,在文科一班,文科平行班,这个崭新的环境和天地里,她可以从头开始。

相比于自卑的初中三年,这样的决定或许拯救了自己。在一班的这两年多里,她重新拥有了很多新朋友,那种再也不用讲着嘲笑自己身材的笑话来获取群体认同的那种新朋友。

——而且,更重要的是,苏琬也在一班。

黄怀予慢慢觉得当鸡头的感觉挺好的,除了每个月都要让自己苦大仇深地挤进被八班包揽的文科年级前十,以及每天上学爬楼梯的时候,都要强迫自己不要看向五班的方向。

……

那个帅哥唱得可真好。她一个人静静坐着,听得很认真。

“非主流时期,就喜欢听这种极度哀伤的分手情歌,想象自己是故事里的主角,正在承受失恋的巨大痛苦,一边哀嚎高音,一边挤出几滴伤感的眼泪。”

——只是,她从来都不是故事的主角。

她是主角旁边默默起哄的路人,是增加主角两人暧昧值的助攻,是就算暗恋也只能用学习和竞争来遮掩的搞笑背景板。

就算这个背景板在自己的天地里是鸡头,一到凤凰面前,又会立刻变成给大家讲笑话的背景板。

……

想到这里,黄怀予竟然笑出了声。

“笑啥呢!听这么悲伤的歌还能笑出来?”

李鸣月过来,不满地拍了一下她的头。

“懂不懂欣赏艺术?”

黄怀予捂住被打的地方,笑嘻嘻地说:

“唱得太好了,乐队配合完美,整个现场宛如昆山玉碎,芙蓉泣露,我不禁泪流满面。但是我这人好面子,不想被人看到流泪,所以只能挤出一点笑,来掩盖内心的悲伤和听到这等高雅音乐的感动。”

一串胡乱说的话,像电脑乱码,但是里面却夹杂着几句真心话。混在一起,无从分辨,像她插科打诨的一贯作风,没人知道哪句真哪句假。

李鸣月笑骂:“别在我面前一套一套的,再在这给我掉书袋我就把你送回家。”

她大咧咧在旁边坐下,用手肘推推黄怀予,炫耀般地朝舞台上唱歌的人点点头。

“楚恒,我以前的学生。”

“帅吧?”

“帅毙了对不对?”

“别说你一个高中生了,姐在新娱工作了四年,见过的帅哥艺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是统统都没他帅。”

李鸣月还抱着手肘自言自语,脸上都是骄傲,自己怎么就这么慧眼识珠,把条件这么好的帅哥喊来给自己撑场子。

自己不仅眼光好,人缘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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