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暴风雪夜,我被挤进了沙丁鱼罐头。

按理说,我不大有资格振振有词地如此评价,但车腔内的空气实在拥挤,而我又无论如何都不中意窒息这一种死法,所以哪怕他们是热心肠的同胞,我也好心当作驴肝肺了。

“你的民宿在哪儿?我们直接给你送到门口!”

一时间毛细血管紧张地收缩了一下,幸好车窗外的漫天大雪非常适合撒谎。我不答反问:“你们呢?你们的民宿在哪儿?”

“很近,六百米就到了。先把你安置好,我们才放心。”

“我的远,偏僻,不过民宿主人会来接我,你们放我在那边的路牌就好,实在是感谢。”

“真的?外面可冷,民宿主人来了吗?”

“来了,那辆深绿色吉普车就是。”

我开窗向那边挥手,并对热心同胞们再次补充道:“真的太谢谢你们了,祝你们玩得开心。”

“你也是!”

我站在蓝色路牌下目送好心人的车子开进黑夜,而那辆深绿色吉普车驾驶位的车窗缓缓落下,露出一张对我来说语言不通的脸,我扯了扯嘴角,展现在国际上绝对称得上友善的微笑,颔首道:“Sorry.”

当初我只是做了一个“北上”的决定,却不曾想走宽道路直径飞来了挪威,哪根指头是始作俑者在手机软件上定的机票我根本没印象,只记得安眠药药效发作前有一股□□的困意涌上心头。

总而言之,我孤苦伶仃地站在这片岛上纯粹是自作自受。如果把它视为一场梦游的话兴许多少能获取一些慰藉。梦境是没有计划的,所以不存在什么民宿,不存在落脚点。这种自娱自乐的节目我不想让其他能与我产生交流的同胞参与进来,所以我撒谎了。

我拽着行李箱沿着道路流浪,脚上那双花了我七十块人民币的便宜货雪地靴早早湿透。卖火柴的小女孩儿好歹有火柴吧,我箱里有七包泡面,其实啃啃眼前随便哪家红漆木房的房檐也是一样的。

定势思维一直让我以为现在是夜晚,直到我把两百克雪地靴走成两吨,路过好几家灯火通明的房子,才堪堪意识到此时的罗弗敦还未入夜。我用力吸了吸鼻子,涌上一股呛水般的酸涩感。这里不适合成为一个结尾。

也就是说,我还想往前走走,也许走到半途我和我的“巨额遗产”被雪埋,被流浪狗流浪猫当作冬日的午餐;也许我没入海洋,尸骨成为整个亚特兰蒂斯最碌碌无为的存在。这样一想,走到哪儿都无所谓,往前莽就对了。

朦胧之中,我好像真的把这趟先斩后奏的意外当成了爱丽丝梦游仙境,一心想找到现实世界没有的东西。挪威好美,雪是蓝色的,打在脸上几乎要吸走人的魂魄。风越呼啸越肃静,给我披上了壮士一去不复返的巾帼。我一时间变得热情高涨,仿佛划破次元和时空终于找到了能够让我大显身手的剧本。我相信这就是宿命,罗弗敦埋在我身上的大雪给予了我无与伦比的配得感。

强烈的信念感使我血液沸腾浑身发热,以至于我的眼神也异常好使,临近海域的山脚下有一座被吞进黑暗里的木屋,它分明死气沉沉,却伪装成正常人,我的意思是,正常屋子,一层红色外漆根本掩盖不住它的阴鸷。我对此心有灵犀。

为什么不开灯?这个地方的太阳本就偏心,你还不对自己好点儿,到哪儿说理去?

我一步一步迈着积雪走过去,心里不止说教。

咚,咚,咚。

我敲响了木门。

Excuseme.CanIstayhereforonenight?

Excuseme…CanIstayhere…foronenight?

等待回应的同时,我在心里默默排练自己一字一句翻译出来的英文,不能叫人看了笑话,误会我们中国人不走国际化。我的脑子里有一团火,淬炼钢铁,一锤一声。

咚,咚,咚。

没人。难怪没开灯。这世上就他妈不存在需要我操心的事。

大雪好像弱了些,就在我纠结继续往前走还是给自己埋雪地里冷冻保鲜的时候,门竟然开了。

亲爱的,我没开玩笑,此时此刻一堵胸肌撞进了我的眼前。

失语的毛病在这一瞬间发作。我努力挣扎想张开嘴巴,却发现早已感应不到这个器官的存在。冰箱冷冻仓里死不瞑目的鲫鱼也是这种感受吗?定格的那一秒想的是氧气,还是冤情。

大脑断崖式关闸,我两眼一翻,笔直地倒了下去。我想,如果我往后倒兴许能瞥见那人的样貌,可惜我重心向前,最多最多,只能闻到他身上的烟酒味。

……

我确认了,《卖火柴的小女孩》是一部写实文学。安徒生善用想象去诉说悲剧式幸福,小女孩在微弱的火柴光下出现走马灯暗示着生命的凋零,第二天人们怜悯的眼泪代表社会迟来的善意。可是,从头想一想,就算小女孩卖出了火柴又能如何呢?当她选择走进雪夜的那一刻,不就已经下了死亡的决心吗?

在倒下之前我突然找到了,我执念来到世界最北尽头的原因。活到现在,落在我身上的雪几乎没有。我出生在中国南部,受教育于风无雨阻的学校,刮台风时我想过天要塌了都不曾怀疑要下雪。有好几个冬天冷得可怕,南方许多的地方都下了雪,我的家乡总是不下,可当我去到另一个城市时,雪偏偏来了。反反复复几次轮回,我和雪永远擦肩而过。

我抓不住的东西有很多,例如抽奖从未中奖,连“再来一瓶”都只是听闻。但只有没看过雪这一件最令我不甘心,一怒之下我在降雪率百分百的时候来到了降雪率百分百的地方,埋也得埋进雪里。

走马灯替我破了一桩心事,与此同时我逐渐恢复知觉,感受到我的棺材竟是如此柔软且冰凉,并伴随一股黑咖啡的味道……

咖啡?哪儿来的咖啡?

我支起眼皮,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白漆天花板。众所周知,无论天堂还是地狱都不会有白漆天花板,所以我还活着。

喉咙像堵了火球似的说不出话来,四肢又如泡在冰窟里无法动弹。有没有一种可能,地狱真的存在白漆天花板呢。

我那姑且暖和一些的嗅觉试图寻找黑咖啡的源头,然而气味越来越浓,自己找上门来。我昏迷前闻到的烟酒味不是错觉,确有其人,但他煮咖啡的行为可以和我那经常宿醉的继母第二天造成醒来着急忙慌地泡养生枸杞茶不分上下——给腐烂的肉做保鲜。

一片阴影落在我的面庞,我也终于看清他的模样——

一只沾染了北极狼血统的缅因猫。

从好久以前开始,我的眼睛总能将看到的东西联想到世界另一种事物上,细品起来还都非常有道理,我便乐此不疲地用这双照妖镜消遣能被我看见的一切。

他的毛发是银白色,包括眉毛和胡渣,如同暴风雪莅临旱天牧场,庄重华贵与粗鲁不羁竟能有条不紊地杂糅在一起。他的头发被剃得很短,鬓角看上去修理过一番,没有划伤的痕迹。我猜测,人在洗心革面的第一天都会变得非常心灵手巧。可他的眼神依旧肃穆昏沉,不像个真心悔过的人。一时半会儿改不掉习惯吧,我又猜测,毕竟我那继母喝枸杞的时候手里还转着开瓶器。

见我没什么反应,呆楞地凝视他,他倾下身子,将脸靠近我。他拥有一双深蓝色的眼珠,藏在皱起的眉头下,结构分明的眼窝中。我敢打赌昨晚若不是我昏倒在他家门口,这家伙能把自己的全部血管都灌满烈酒。由于鼻子闻到刺激性气味,我的眉头连带着身体扭动了一下。

“********?”

他开口说了一句话,我不知道什么意思,只能通过语调依稀判断出是个问句。于是我歪了歪头,目光懵懂。

他探究地看了我一会儿,顺势坐在我身下的沙发上,他的臀部几乎紧贴我的腰,像两块拼图。盖在我身上的毛毯被他压在下面,将我钉死。

我该庆幸我长得足够东方,他很快明白了只有通过英语以及肢体语言才能向我传达信息。他指了指我,又指了指门口,然后把手里那杯黑咖啡递到我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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