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老板,这是什么意思?本官好心帮你,你反倒打一耙,污蔑朝庭命官,这可是重罪!”
为官数十载,娄征很快便收住眼底的惊慌,语气带着的官威,让周围的百姓都不由得心底一怵。
绯青时只一笑,浓眉大眼的长相,再加上伟岸壮实的身躯,让他看着不像是商人,反倒有几分武将的压迫。
此时他往前走了几步,俯身紧紧摄住娄征的眼睛。
“污蔑罪我不知,我只想知道,娄刺史杀了这么多人,午夜时分,可还能安然入睡,娄刺史就不怕——”他停顿了一会,而后猛地抓住娄征的衣领,嗓音锐利如薄冰。
“他们来索命吗?”
娄征表情不为所动,只是呼吸略微急促起来,瞳孔深处藏着惊慌,却不曾有过恐惧。绯青时就这样看着,唇角浮现几缕嘲讽。
也是,像这样眼中只有利益的狗官,何谈会怕。
这时,褚岁晚从奚云祉身后绕出,提着裙摆,刚想下车。奚云祉先她一步下车伸手,她掂裙的动作一顿,还是扶着对方的手臂下了花车。
镂子花冠的分量并不轻,但款款走来的少女依旧步伐施然,她在对峙的两人面前停下,勾唇浅笑道:“既然二位各持一词,不如开堂公审,查明真相。这样不但能还有冤之人以清白,也能让诸位父老乡亲享有知情。”
“毕竟这绸铺关于百姓穿衣,乃民之必物。了解清楚,这买衣才不会有顾虑。”
“是啊。”
“姑娘所言有理,刺史大人,不如就公堂明审,我们大家伙给你做个见证。”
“绯老板要是冤枉你,我们第一个不放过他。”
众人一一附和,可娄征却有些强颜欢笑,擦了擦额前的冷汗,刚要寻思说个圆滑之话。
青年含笑的嗓音随着悠悠地脚步声一同而到。
“是啊,娄刺史。”
“我们大家都相信你是清白的,这堂前一审,必能将恶人绳之以法,这样也能证实本殿是无辜的了。”
“百利而无一害啊。”
娄征扯了扯嘴角,连忙拱手道:“殿下说的是,只是这……”他话锋一转,垂在身侧的手悄然做了一个手势,“这主审之人该有谁担任较合适?”
“殿下身份尊贵,这一般人怕是担不起。”
藏在人群中得了暗示的人刚要上前,不料一道声音抢在他的前头。
“主审之人,我可一试。”
身穿靛蓝色圆领袍的男子跨步而出,他眉峰锋利,五官硬朗冷峻,肩膀宽厚,周身正气凛然,不怒自威。
“不知阁下是?”娄征眯着眼睛问道,心中蓦地生出几丝不安。而奚云祉看到此人后眼中笑意更深,褚岁晚则是眸间闪过探寻。
这一身端正之气,让她想起阿爹眼里带笑提起的一人,只是……
褚岁晚视线掠过站在男子旁边的灰眸少女。
她为何会在此。
这时,男子先朝奚云祉一礼,而后拿出象征身份的令牌,嗓音掷地有声,字正腔圆,让人凛然生冽。
“我乃大理寺卿南初。”
“奉命出京查案,途经此地,偶闻娄刺史缺一主审之人,故斗胆一试。”他朝奚云祉和娄征弯腰拱手,“还望三殿下和刺史应允。”
“原来南寺卿,失敬失敬。”虽说刺史级别比大理寺卿为同一阶品,但娄征仍背汗透衫,远在江州的他,都对这位寺卿略有耳闻,刚正不阿,手下从无冤假错案。今日,他怕是难以脱身。
他忙不迭朝奚云祉道:“殿下,下官以为,南寺卿可胜任。”
奚云祉:“那便依娄刺史所言,本殿无议。”
南初侧开身子,伸出手,“二位请随我移至公廨。”
不多时,刺史府公廨处围满了人。
南初坐于公堂之上,惊堂木一拍,寒目看着下方站的三人,浑厚的嗓音响彻堂里堂外。
“今日尔等所言,皆会被记录在册,本官问话,还请如实回答。”
“三殿下,”南初手掌往地上担架上的尸体一伸,“方才景堂死去的伙计状告你残害其掌柜,可有此事?”
“当然是纯属诬陷。”奚云祉勾唇懒懒的道:“本殿那日宴请绸铺各掌柜,不过是想给褚都督的胞妹讨个公道而已。”
南初眉头微皱,“公道?”
“正是,褚都督在其店为胞妹购买丝绸,可可谁曾想那布匹竟是用竹月蓝所染。这竹月蓝本就有毒,前些日子,京都就曾有例小儿喘热,就是被这染料所害,而褚小姐刚好患有风疹,本就敏感,差点没给这布害了。”
说到这,青年含笑的眸光多了几分感概。
“本殿好言好语和景行掌柜讲理,叫他不要售买这害人之布。他不领情也就罢了,激动之下竟拿利器冲上前,意图对本殿不利。褚都督为了保护本殿,不得已将其就地解决。”
“他刺杀皇子未遂,本殿作为受害人正当防卫之下,对方不幸殒命。这可不能说本殿是故意杀害吧。”
既然对方这么想拿此事做文章,奚云祉眼眸划过冷意。
那他便成全了这一番苦心。
是防卫之下对方身死,确实赦无罪,且刺杀皇子本来就是重罪。
南初思量过后,给候在旁边的少女使了个眼色。乌鸢立马拔高音量道:“传证人褚家女郎。”
虽是重罪,但是否属实,还得验证。
呆在外面的褚岁晚早已等候多时,见传唤,双手交叠于腹中,步步生莲。出现在的那刻,整个公堂仿佛都亮上几分,让人目之一悦。
饶是南初眼里不由得都划过惊艳,旁边灰眸的少女面上却闪过惊讶之色,但想探寻的心思压于脑后,神色异常认真的听着寺卿的问话。
她可是跟着学习的,像与不像,和她无甚关系。
南初问:“褚小姐,你因穿兄长在景行购买之衣发病风疹,情况是否属实?”
“寺卿大人请看。”褚岁晚葱白似的手指撩起右手的衣袖,露出白腻如脂的手腕,然这漂亮的手臂上却布满了红点,现在颜色虽浅了先,但仍可瞧见之前症状的可怖。
其主人脸上笑意依旧盈然温和,似乎不知自己曾经受过怎样的痛苦的折磨。要知道风疹发作起来,像她这么严重的,可是会浑身痒痛不止,食欲不振,发热夜不能寐。
但对方今日仍像个没事人一样,花神赐福仪式毫无差错,身上还戴着如此沉重的镂子花冠,其耐力着实让人钦佩。
此想法一出,在场不少人看向少女的目光都带上几分欣赏。
奚云祉的眸光却是微暗,掀起眼皮掠过那白臂上的红点,嘴角的笑意黯淡了几分。
提议是对方出的,发病的药是他给的,也是他亲自看着她服下的。可他并不知她反应会如此严重,看来她不但有勇有谋,忍功也是了得。
昨夜发病,今日当花侍。
脸上竟无一点难受之意。
而且那风疹还可以恢复成,像是几日前发作一样。
真是了不得啊。
明明是件好事,青年心里却莫名多了几丝烦躁之意。
褚岁晚确实患有严重的风疹,所以自幼衣物都是经过她兄长精心挑选,且耗费时日为她研制出治疗风疹的奇药,几乎是一晚便可止住痛痒,第二天身上红点就会慢慢消退。
出征燕云期间,她曾多次发病风疹,都是靠此药得以熬过。
自奚云祉给她看了那封邀函,褚岁晚心中便一直在思忖今日会发生之事。
想来想去,对方最大可能就是会对品茗轩那夜大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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