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使者几乎是和赫连瑾,同时赶到了陋巷。

因此,越知初不得不再次与赫连瑾对峙。

“你想放过她?”

赫连瑾的声音听不出情绪。

他怎么一路找过来的,越知初不确定;但他要拿哑女回去给祝家一个交代,这是人之常情。

越知初只好一边示意金花使者扶住哑女,一边淡淡地反问:“你想带她回去?”

这其实是一句废话。

但她需要一点时间。

一点,用来想出一个完美借口的时间。

“自然!”赫连瑾脱口而出,站姿也随之调整成了防御的形态,意在阻拦随时准备撤离的金花使者。

越知初上前一步,低声询问:“可否谈个交易?”

赫连瑾眉头一皱。

他宽大的身躯在月光下,被投出一个十分威风的影子,那影子能完全遮住越知初。

他几乎没有思考:“不行。”

越知初心头一怔,这话是试探,也是她的猜测。

以赫连瑾的性格,绝不会放着祝家的混乱置之不理,更不会特意前来追拿一个装神弄鬼的小贼。

他不肯谈判,那便意味着……

哑女在祝家,一定做了什么,比装神弄鬼或偷盗,更严重的事。

她立刻问了出口:“祝家究竟发生了何事?”

赫连瑾看着她在黑夜中仍然清亮的双眸,眉头的严肃之意更甚:“她……对我嫂子下了毒!”

越知初震惊。

下毒?对新娘子?

她虽然立时就能断定,这是谢轩的阴谋,哑女只是凌轩门的工具。

但是,祝家千金中毒,这事定会造成祝家巨大的不满,以及云赫镖局的难堪。

越知初稍稍沉吟,对赫连瑾提议:“中毒的事,你若信得过我,我定设法帮你解决。只是这个人,我今天却不能交给你。”

赫连瑾看向还在金花使者肩头昏迷的哑女,迟疑地问了一句:“她……是你的人?”

此话一出,越知初意识到,无论她愿或不愿,祝家的这淌浑水,她算是被迫趟上了。

她只好郑重地答:“无论你信或不信,她不是我的人。祝家的事,也与我丝毫无关。”

“那你为何——”赫连瑾正要追问。

“但我要做的事,恰巧与今夜的事、与此人,脱不了干系。”越知初接着道,“这人于你们,只是个罪魁祸首,于我,却可能是唯一的机会。”

赫连瑾的眉头愈发拧在一起。

他终于像是想到了什么,又想得不那么明白,于是又开口求证了一次:“你……根本就不是来抢婚的,对吗?”

越知初长舒一口气,坦诚地点了点头:“嗯。”

赫连瑾的眉目动了动,过了好半晌,他才下定决心般,转过了身。

“那我今夜没有追踪到此人。但我嫂子的毒一日未解,我云赫镖局,便一日会将这个账,算在你头上。”

他还是那一身赴宴的红衣,甚至身上的酒味还没有完全消散,但坚定的背影看起来十分魁梧,语气中满是肃穆。

越知初知道他这是答应了。

她用眼神示意金花使者带着哑女先走,自己却仍然站在赫连瑾身后,故意问了一句:“算在我头上?你可知我身份?又怎知如何找我算账?”

赫连瑾缓缓地说:“这些我不必知道。我只需要知道,宅自逍,对你很重要,就够了。”

像是要确认越知初此刻的表情,赫连瑾微微回过了头,用余光瞥着她的脸,淡淡地问:“不是么?”

果然,他看到了越知初微微一笑后,弯起的眉眼。

她肯定道:“一言为定。”

赫连瑾点点头,只留下一句:“三天。”

说完,很快便飞身消失在夜幕之中。

越知初目送他离开,又随着他的身影,再次看到了空中悬挂的圆月。

她被碎布遮住的容颜沉入夜色之中,双手却在衣袖下,紧紧攥成了拳。

谢轩,看来你是真的……

迫不及待要踏上死路了吧?

她已经吩咐金花使者将哑女带去药庐,并且再三叮嘱不要将此事透露给江遇。

但她猜想,不出两个时辰,今夜之事,江遇只怕就会悉数知晓了。

“金花使者”具体有几人,其实越知初一直不清楚。

她不过问“虫”的具体事项,也不会过问江遇平日里的人手安排。

她一向只肯活得轻快些。

这一世,遇到江遇,她始终很庆幸,因为省去了很多麻烦,也偷了很多懒。

他总是更愿意花费心力的那个。

她也能感知到,来带走哑女的金花使者,和她先前碰面的金花使者,应当不是同一人。

江遇做事一向谨慎,她也未曾轻易与金花使者们攀谈过多。

彼此不知姓名样貌,对整个“虫”的成员而言,都更安全妥善。

因此无论祝家今夜会如何大乱,赫连瑾又要如何面对问责,她只能先回客栈。

明日,她还要会一会那个,周运。

谢轩的儿子。

只是越知初没想到,刚一回到客栈,她就收到小二递过来的信封。

里面是一枚金丝镖,和一张字条。

“三日之内,禹州祝家,愿君勿忘。伞落化蝶,惊为天人,盼复领教。”

她眸光闪了闪。

不愧是云赫镖局,这么快就猜出她就是大浮山那晚的对手。

她默默将字条放在烛火旁焚了。

同时将腰间那枚钱令掏出,与金丝镖放在一起比对。

云赫镖局的特色,是在金钱镖与令牌里都熔入了金丝,他们刚入中原的时候,因着这特殊而精巧的技艺,一度备受称叹。

后来也有过别的镖局试图效仿,可很快就发现,金子昂贵,熔丝繁复,找不到技艺高超的师傅,即便依葫芦画瓢做了出来,也总有股东施效颦的劣质感。

便纷纷放弃了。

自那以后,这金丝镖,便成了云赫镖局独有的标识。

可越知初仔细比对之后发现,若要说技艺精巧,赫连瑾送她的这枚钱令,才堪称巧夺天工。

这枚铜钱形制的令牌,大小足以撑满她整个掌心。

比用作暗器的金丝镖大了整整一圈。

方孔处没有镂空,却用三道金丝来回浇铸,形成一个方中带圆、盘绕精巧的金丝孔边。

方孔中央处,还用金子,浇出了一个清晰而工整的“瑾”字。

这枚令牌,即便不看它的来历出处,光是上面用的金料,只怕也能值不少钱。

越知初掂了掂手里的令牌,细细回想今夜发生的一切。

赫连瑾是个实诚人,与她一贯听闻的云赫镖局的名声,如出一辙。

他虽未正面回应,但几乎等于承认了,宅自逍确实是被他们劫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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