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欢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花满楼家的客房里,他不好意思的冲花满楼道谢,随后匆匆忙忙回家。黑斗笠已经不在了,留下一封算是道歉算是诀别的书信。
何欢看着那封信,半晌叹了口气。
日子终究还是回归平淡,陆小凤在江南待了小半个月,等到了莲花盛开的时候。他约上花满楼和何欢一起出门赏花,顺便去吃醉香楼名声不小的银鱼宴。
他往何欢院子里进来,也不坐下,就转来转去。何欢有些疑惑,问他,“怎么了,你之前把什么东西落我这儿了吗?我没发现啊。”
陆小凤眼睛一转,笑道,“可不是把一件特别重要的东西落你这儿了吗。”
何欢不解,就听得身后传来花满楼的调侃,“他大概是把一截酒肠子落你这儿了。”
何欢看过去,就看见花满楼含笑望着这边,或许是听见他转身的声音,恰到好处的冲他眨了眨眼睛。
完了,有点想笑。
“果然还是七童懂我,阿欢啊,你和我的友情还是需要再磨炼一番。”这段时间越发熟了,说话也更轻松,阿欢小欢老欢混着乱叫,且这人被说往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摸着自己的两撇胡子问,“你前几天说的到了时节的酒埋在了哪里?”
“呃,就在……”何欢话还没说出口,就见花满楼冲他摇了摇头。
“你若是告诉他地方在哪,他下次说不定会自己就熟门熟路的溜过去。”
“哈哈,可悲啊,什么时候我的老朋友和我的新朋友竟然感情比我还要好了,居然站在一起说我这不足挂齿的小缺点。”
何欢抿唇一笑,“七童都这样说了,那你还是先出去吧,我可不能让你知道这酒埋在哪里。”
“阿欢,你可不像是这么小气的人。”陆小凤装模作样夸张的抱怨。
“原也是无妨的,只是酿好的酒不到时候,就不是那种味道。”明明连自己的年龄也记不住,在这种小小时间上却莫名坚持。或许这就是行家精神?
陆小凤叹了口气,“好吧,我听老行家的。”
正巧小黄狗出来,已经跟它混熟的陆小凤蹲下身子摸了摸狗头,“狗兄啊狗兄,你看着桌上的烧鸡不能吃,我等着地里的美酒不能喝,我们可真是同病相怜……唉,今日等我吃完饭,一定将剩菜带回来给你。”
“那烧鸡太咸了,狗本来就不能吃。”何欢笑道,“你可别瞎喂它。”
“人也要养生,狗也要养生,我可算知道你和花满楼感情为什么比我好了。”
哪有的事……何欢想这样讲,只是瞥了一眼花满楼,还是没有说出口。
“陆小凤竟在意起这个,下次再说女儿爱娇,就该让他们听听陆小凤少侠是怎么吃朋友的醋的。”花满楼却没放过他。
偏偏陆小凤还愣了一下,没及时想出怎么反击,摸了摸自己的胡子,叹了口气,“唉,错了错了,不该耍着嘴皮子,一张嘴说不过两张嘴。”
“我可什么都没说?”何欢震惊。
时候不早了,陆小凤最终还是被赶到门外,只能听见里面两人的声音若有似无。
“我当时想着,这个时节,适合饮清淡些的酒,也不知道你们喜不喜欢。”
“酿酒之道,我看阿欢已经掌握的炉火纯青,何况还是你的心意,怎会不喜欢。可需要我帮忙?”
“不,不,怎么好意思叫你做这些。”
“阿欢又客气了。”
“那,锄头在这里。”
随后两人走远,陆小凤笑着摇摇头,抱着狗溜着回花满楼的小院。
他想起初识何欢的场景。
对方身穿北方时兴的花色缎子裁成的长衫进了酒楼,只一瞬就吸引了大部分人的注意力。
那是一张无论怎样,都称得上美丽的一张脸,面若好女,色如春花,倘若是女人,定是江南津津称道的佳人。若是男人,那也能让人一眼就心生好感,想要交个朋友。
陆小凤摸着胡子,心下暗忖,对方如果穿江南现下流行的春水锦,说不定更能显出一派风流气。他本不是会关注穿着打扮的男人,自己除了修的恰到好处的那两撇胡子,其实打扮上已经算的是潦草,但他某位红颜知己,对此有所了解,而他又刚好从那位知己身边离开不久,故而品评了一二。
对方看起来有些不知所措,像是离家出走的公子哥第一次见世面。这让他想起来花满楼——别怪他的联想,本来他过来江南也是为了找花满楼。
干脆招呼人坐了过来,两人聊天谈笑间,陆小凤对他印象越发好了。
这位何欢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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